神話說:「在神的作工中,從開始到現在,神對每一個人,可以說對每一個跟隨他的人都給了大小不同的試煉:有的人經歷了家庭棄絕的試煉;有的人經歷了惡劣環境的試煉;有的人經歷了被抓捕與酷刑折磨的試煉;有的人經歷了面臨選擇的試煉;有的人面臨了地位、錢財的試煉。總的來說,各種各樣的試煉都臨到了每一個人。那神為什麼要這樣作事呢?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每一個人呢?他要看到什麼樣的結果呢?這就是我要告訴你們的重點:神要看這個人是不是敬畏神遠離惡的人。這個意思就是說,當神試煉你的時候,讓你臨到一個環境的時候,神就要測驗你這個人是不是在敬畏神,是不是在遠離惡。假如說一個人臨到了保管祭物的本分,這個本分讓他接觸到了神的祭物,那你說這事是不是神安排的?這個不用質疑!你臨到的事都是神所安排的。當你臨到這事的時候,神就會在暗中觀察,看你怎麼選擇、怎麼實行,你心裡怎麼想,這個結果是神最關心的,因為神要通過這個結果來衡量你在此次的試煉當中是否達到了神的標準。但是當人臨到事的時候,人往往不去想為什麼臨到這樣的事,神的要求標準是什麼,神要在人身上看到什麼、得著什麼。當他臨到這事時只在心裡想:這個事臨到我了,我得小心點,不能大意!不管怎麼樣,這是神的祭物我不能動。具備這麼簡單的一個想法,他就認為盡到責任了。這個試煉的結果是滿足神了呢,還是沒滿足神呢?你們說說。(人如果有敬畏神的心,臨到接觸祭物的事,就會想到這是容易觸犯神性情的事,就肯定會在這方面謹慎。)你說的有一點貼邊,但不是太到位。遵行神的道不是在外表守規條,而是在你臨到這事的時候,首先你把它看成這是神擺佈的一個環境、神交給你的一個責任,或者是神對你的一個託付,甚至這個事臨到的時候,你應把它看成是神對你的試煉。當這事臨到你的時候,你心裡得有一個標準,你得想這個事是從神來的,你應該怎麼做才能盡到責任,對神有忠心;怎麼做才能不觸怒神,不觸犯神的性情。剛才我們說到保管祭物,這個涉及到祭物,也涉及到你的本分、你的責任,這個責任是義不容辭的。但這事臨到你有沒有試探?有試探!這試探來自於哪兒?這試探來自於撒但,也來自於人邪惡的敗壞性情。既然有試探,那就涉及到人該站住的見證,站住這個見證也是你的責任與本分。有些人說:這麼小的一個事,有必要把它拿來大做文章嗎?有必要!因為要想遵行神的道,就不能放過任何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的周圍所發生的每一件事,哪怕是枝節小事,只要臨到我們,不管是我們認為該注重的或者不該注重的,我們都不能放過它,都應把它看成是神對我們的考驗。這樣的態度怎麼樣?如果你有這個態度就證實了一個事實:你的心是敬畏神的,你的心是想遠離惡的。你有這個意願想滿足神,你實行出來的就離敬畏神遠離惡這個標準不遠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